“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的含义

发布时间:2016-08-13 07:49   来源:鹤壁朝歌肾病专科医院   点击:

   细心的患者在用药时常会留意到一些药品的说明书上写着这么一句话:“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尤其是有些慢性疾病患者,对用药期间医生开出的肝、肾功能化验单颇不以为然,认为多此一举。孰不知,肝、肾等器官在药物代谢过程中担当着“重任”,极易受到药物的损害,如果不当用药,甚至可能会产生比不用药还严重的后果。

   ■肝肾损害可防范

   研究发现,许多药物导致的肝肾损害都是由于不良的用药习惯所致,也同样是能够防范的。

   妊娠、有肝病史、长期酗酒者、老人、儿童或极少数特殊体质人群是药物性肝损害的易发人群,该人群在用药期间容易诱发较为严重的肝损害,且绝大多数患者无明显症状,仅发现转氨酶升高等部分指标异常。所以该人群在用药时,最好每两星期至一个月查一次肝功能、尿常规,防患于未然。

   避免过量、过频等滥用药物的行为,不随意增加剂量、延长疗程或不规则用药。过量、过频等滥用药物的行为,会导致体内药物浓度过高,甚至在肾脏内发生结晶、免疫复合物沉积等,从而影响肾功能。如易引起肾毒性的药物链霉素、灰黄霉素等,如过量使用容易出现尿量变化较大,如少尿、无尿或尿量增加,患者出现水肿、高血压、高血钾,化验可有血清尿素氮、肌酐异常升高等药物性肾损害症状。由此可见,滥用药物是导致药物性肝肾损害的罪魁祸首。

   谨遵医嘱。为了避免或减少发生药物性肝、肾损害,首先应做到医患之间的密切配合,患者应将自己的有关病史、药物过敏史告诉医生。在用药过程中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同时细致观察自己原有疾病的症状有无变化。患有慢性疾病需长期使用经肝脏代谢的药物者,应注意适时更换品种,因为体内药物代谢酶的耗竭可使药物大量蓄积而产生毒性。值得一提的是,一些所谓的“保肝药物”名不符实,切莫盲目使用。

   总而言之,只要医患密切配合,制订合理的给药方案,并严格执行医嘱,定期做肝肾检查,是完全可以减少或避免发生药物性肝、肾功能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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